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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规范】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暂行)》的通知 (川建发[2008]80号)

发布日期:2014-06-03 作者: 点击:19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四川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川建发[2008]80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提高我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强化对监理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动态管理,促进我省监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保证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工作质量考评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落实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工程监理行为,整顿、规范监理市场秩序,是保障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管,促进监理服务质量的提高。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工作中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加强对监理企业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监督。
    二、各监理企业及其所属项目监理机构要强化自我管理,落实自检、自纠制度。要围绕贯彻本办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的专业化、科学化管理,促进现场监理工作管理标准化,以服务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水平求发展。

    对不执行本办法,工作质量差、整改不力、社会评价差的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将根据《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的要求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
(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为,整顿、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依法整治无资质、低资质挂靠、无执业资格上岗、低报价低投入、不履行监理人员职责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促进全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四川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理工作质量的考评。
    第三条 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工作,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工作。
第二章 考评内容
    第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理工作质量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监理组织机构;
    二、施工现场监理安全、质量监理情况;
    三、工程监理过程及资料情况;
    四、相关单位评价。
第三章 考评模式
    第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实行"项目自检、企业巡检、政府抽检"的模式。
    第六条 项目监理机构每二个月应自检一次,以项目自检,推动项目监理机构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第七条 监理企业每三个月应对所属项目监理机构巡回检查一次,以企业巡检,促进监理企业所属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的整体提升。
    第八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差异化管理企业,尤其是C类企业及其所属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的抽检考评。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工作中应及时抽查监理企业及其所属项目监理机构自检、巡检情况,并按规定填写相关意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查考评结果,作为评价监理企业、监理从业人员和考核企业资质、考核监理从业人员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考评方法
    第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理工作质量考评采用得分率评定法,以实得分除以应得分等于得分率N,按得分率N的多少分为A、B、C、D四个等级。N≥85%评定为A;75%≤N< 85%评定为B;65%≤N<75%评定为C;N<65%评定为D。
    第十条 考评过程中,凡工程现场未发生项, 不计入应得分。
第五章 考评管理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理工作质量考评结果记入《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手册》。
    第十二条 监理企业一年内两个项目评定为C,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第十三条 监理企业一年内一个项目评定为D,或者其中一个项目判为0分,则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第十四条 监理企业一年内出现一次不良行为记录,扣诚信分值10分,并取消省、市工程监理行业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第十五条 监理企业一年内出现两次及其以上的不良行为记录,扣诚信分值25分,并对其市场准入条件进行重新核定审查。
    第十六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理工作质量考评结果在公共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二○○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标准

   (一)监理组织机构(27分)
    1.监理企业(7分)

    (1)企业资质(3分)
    企业资质等级与所监理工程等级相符,且备有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在现场备查得3分;
    企业资质等级与所监理工程等级相符,但现场未备有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得2分;
    企业资质等级与所监理工程等级不相符,得0分。
    [说明:工程类别等级、企业资质等级检查,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如符合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的规定,则进行后续检查;否则不进行后续检查,该项目总分评定为零分。检查监理企业资质和监理人员数量及其资格时,发现监理企业挂靠、人员无证上岗、假证执业、在注不在岗,以及省外监理企业入川从事监理活动无备案的,则不进行后续检查,该项目总分评定为零分。]
    (2)监理合同(2分)
    现场备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且内容齐全有效得2分;
    现场备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复印件(含补充合同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但内容不全得1分;
    现场无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得0分。
    (3)监理取费(2分)
    高于或等于国家监理收费标准规定下限取费得2分;
    低于国家监理收费标准规定下限取费得0分。
    2.监理人员(10分)
    (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4分)
    总监资格符合规定及合同约定,有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且常驻现场得4分;
    总监资格符合规定及合同约定,有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但未常驻现场得2分;
    总监资格与有关要求不相符,或无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得1分(限期整改);
    总监无资格证书或发现是假证得0分。
    [说明: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是指按《四川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川建发[2005]159号)的规定,取得项目总监工程师从业能力证书,且与所监理工程的等级、数量规定相符。]
    (2)监理人员数量及到岗情况(6分)
    专业配备齐全,人员执业资格符合要求,符合监理合同约定,且均在岗得5分;
    人员均挂牌上岗得1分(人员未能全部挂牌上岗酌情扣0.50分);
    一名监理员为两个工地常驻人员或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超过三项,此项得0分。
    专业配备不齐,人员执业资格有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监理合同约定,或有人员不在岗的情况,每项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3.硬件设施(10分)
    (1)办公设施配备(3分)(特殊项目除外)
    办公室、桌椅、文件柜、常规检测设备及工具(卷尺、线坠、靠尺、塞尺、卡尺等)齐全,二等及其以上工程现场配备电脑、数码相机得3分;
    办公室、桌椅、文件柜、常规检测设备及工具(卷尺、线坠、靠尺、塞尺、卡尺等)不够齐全,二等及其以上工程现场没有配备电脑、数码相机得2分;
    办公室、桌椅、文件柜、常规检测设备及工具(卷尺、线坠、靠尺、塞尺、卡尺等)极不齐全,二等及其以上工程现场没有配备电脑、数码相机得0分。
    (2)技术资料配备(3分)
    现场配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齐全的图集、标准、规范、手册等得3分;
    现场配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部分图集、标准、规范、手册等得2分;
    现场未配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基本的图集、标准、规范、手册等得0分。
    (3)上墙资料(4分)
    现场有企业标识、岗位职责、监理机构框图、总平面布置图、安全质量进度控制图、晴雨表、考勤表、有关台帐记录本等,每项次得0.25分(总分不超过2分);
    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上墙齐全各得1 分。
    [说明:监理办公形象标准化("标化办公"),是提升监理企业形象,提高监理行业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保证监理工作正常、顺利进行的基本要求,各监理项目机构应予以充分重视。]
    (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监理情况(18分)
    1.安全监理情况(9分)
    现场每发现一处属于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禁止的安全隐患,且无相关监理指令发出,扣1分,扣完9分为止(限期整改);
    现场每发现一处属于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禁止的安全隐患,但有相关监理指令发出,扣0.5分,扣完9分为止(限期整改)。
    [说明: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禁止的安全隐患是指现场的施工机械、"四口五临边"、塔基、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基坑边坡等处存在的不符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的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的有关安全问题。]
    2.质量监理情况(9分)
    现场每发现一处属于国家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的施工质量问题,或违反有关强制性条文,且无相关监理指令发出,扣1分,扣完9分为止;
    现场每发现一处属于国家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的施工质量问题,或违反有关强制性条文,但有相关监理指令发出,扣0.5分,扣完9分为止。
    [说明: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指出的质量问题是指现场的钢筋混凝土、砌体、装饰、安装、节能、进场材料等处存在的有关质量问题。]
    (三)工程监理过程及资料情况(50分)
    1.现场监理档案管理(3分)
    现场监理档案真实、准确、及时,分卷符合规定、整理规范、摆放整齐、完整得3分;
    现场监理档案真实、准确、及时,但分卷较符合规定、整理较规范、摆放较整齐、完整性稍差得2分;
    现场监理档案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差,分卷不符合规定、整理不规范、且不完整、摆放凌乱得0分。
    [说明:现场监理档案的管理应首先从整体着手,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以及四川省有关规定的要求搭建起本项目的监理资料的完整构架,然后再随着工程的进展不断地加以充实、完善。]
    2.监理规划、细则(3分)
    规划、细则编制及时、齐全、有针对性、审批和批准签署完整、有效各得1.5分;
    规划、细则编制及时、齐全、但针对性差或审批和批准签署不齐、部分无效各得1分;
    规划、细则编制不及时,抄袭其他项目,明显与本项目不符,无签字、审批得0分。
    3.总、分包单位资格审查(2分)
    有效、齐全,项目监理部留有复印件得2分;
    不齐全得1分;
    没有得0分。
    4.工程开工报审(2分)
    有核验记录,且附件齐全时,有通知或函件得2分;
    有核验记录,但附件不全时,没有通知或函件得1分;
    没有核验记录得0分。
    5.施工图审查意见及会审纪要(2分)
    现场正在施工的工程相应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会审纪要有效齐全得2分;
    现场正在施工的工程相应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会审纪要有效不够齐全、但有相应通知单得1分;
    严重不全且无相应通知单得0分。
    6.施工组织设计审批(3分)
    有详细的审查意见、签字齐全有效、针对性强得3分;
    有审查意见、签字齐全有效、但针对性差得2分;
    有审查意见、签字不齐全、且针对性差得1分;
    没有审查意见得0分。
    7.专项施工方案审批(3分)
    按规定应该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含专项技术方案、安全方案等)未经审查,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3分为止;
    按规定应该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含专项技术方案、安全方案等)虽经审查,但针对性差、或审查签署不全每项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8.进场材料报审及见证取样送检(3分)
    及时、准确、报验资料完整得3分;
    及时、准确、但报验资料不够完整得1分;
    不及时、不准确、报验资料不完整、得0分。
    9.主要工程设备选型及构配件报审(2分)
    及时、准确、完整得2分;
    及时、准确、但报验资料不够完整得1分;
    不及时、不准确、报验资料不完整得0分。
    10.施工测量放线报审、施工验槽记录(2分)
    复核准确、记录完整各得1分;
    未复核或没有记录得0分。
    11.隐蔽、分部分项工程报验记录(2分)
    及时、完整、准确、有效,且按规定保存在项目监理部得2分;
    及时,但不够完整、准确、有效,且按规定保存在项目监理部得1分;
    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无效,或未按规定保存在项目监理部得0分。
    1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监理记录(2分)
    按统一标准记录,且正确、及时、完整、有效得2分;
    按统一标准记录,但不够正确、及时、完整、有效得1分;
    未按统一标准记录,且不够正确、及时、完整、有效得0分。
    1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整改复查报审(3分)
    现场安全、质量隐患等有整改通知,并有整改回复得3分;
    现场安全、质量隐患等有整改通知,但无整改回复得1分;
    对现场安全、质量隐患等未发出整改通知,每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14.监理工地例会记录(3分)
    有专用记录本,记录完整、整洁、齐全;所发出的例会纪要,可追溯性强,且经过各参会单位会签得3分;
    无专用记录本,所发出的例会纪要内容齐全,具可追溯性,经过各参会单位会签得2分;
    所发出的例会纪要内容齐全,但可追溯性差,或未经过各参会单位会签得1分;
    所发出的会议纪要内容不全,可追溯性差,未经过各参会单位会签得0分。
    15.监理日志(3分)
    抽查项目监理日志(可按土建、安装等内容抽查)
    记录及时、完整、整洁得3分;
    记录不够及时、完整、整洁得2分;
    没有记录或不及时、完整、整洁得0分。
    16.监理月报(2分)
    按时报、内容全面、格式规范得2分;
    间断报或内容不全面或格式不规范得1分;
    连续2个月及以上没报得0分。
    17.安全检查记录(6分)
    有管理要求,整改通知或函件,施工安全许可证、安全体系、设备、日常检查记录等及时、完整得6分;
    有管理要求,整改通知或函件,施工安全许可证、安全体系、设备、日常检查记录等及时,但不完整得3分;
    没有管理要求,整改通知或函件,施工安全许可证、安全体系、设备、日常检查记录等不及时、不完整得0分。
    [说明:以上安全检查记录还包括,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机械验收手续、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环境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识等。]
    18.其他有关监理文件记录(4分)
    对其他有关监理文件进行抽查。
    所抽查的监理文件,处理正确、及时、内容完整、签署有效不扣分;
    所抽查的监理文件,发现处理有误、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签署不全或无效,每处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说明:其他有关监理文件是指《四川省关于GB50300-2001系列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指南》中列出的其他监理用表所涉及的文件,包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复工申请、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费用索赔申请、工程临时延期申请、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审查记录、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方案报审、月完成工程量报审、月付款报审、工程暂停令、监理备忘录、专题报告、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费用索赔审批、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
    (四)相关单位评价(5分
    1.建设单位意见(3分)
    征询建设单位意见,评价为"好"的得3分;
    征询建设单位意见,评价为"一般"的得2分;
    征询建设单位意见,评价为"差"的得0分。
    2.施工单位意见(2分)
    征询施工单位意见,评价为"好"的得2分;
    征询施工单位意见,评价为"一般"的得1分;
    征询施工单位意见,评价为"差"的得0分。
附表: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检查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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